为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培训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给广大培训学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培训、学习效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省有关校长培训的要求,特制定本守则。
一、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二、转换角色,树立“学生角色”的自我意识,尊重教师,树立谦逊、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
三、遵守上课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旷课。凡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不论私假或公假),自觉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安静,不在课堂上自由出入,教室内不吸烟,自觉关闭通讯工具,做到不接、打电话,不会客,不得影响他人学习与课堂教学。
五、努力学习,认真听课作笔记。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小组学习和全班经验交流。自觉完成各专题学习任务,积极参加教育管理实践和教育考察学习活动。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调研报告或撰写结业论文。
六、集体观念强,自觉参加班集体和学习小组的公共活动,不无故缺席。
七、不得参与赌博、集众闹事、迷信等活动,维护班级体的团结和稳定。
八、保持教室、住宿地的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远离不文明陋习。
九、爱护公共财物和教学设施,损坏或丢失按按有关规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