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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实施办法

2017年02月22日  点击:[ ]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通过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使学生能够尽快能够将所学专业知识与能力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实现在学期间与企业、与一线实践岗位的零距离接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和动手能力,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质量,我系拟从2015年起在物流管理专业群内各专业开展“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针对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教学安排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所涉及到的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主要是指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参加的实践教学活动,其主要形式包括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体验、专业技能培训和实践操作、专业顶岗实习等。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可按照“三进三出”人才培养模式要求,鼓励分年级、分阶段实施。

(三)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完成的学习环节,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顶岗实习的工作岗位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要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接受实习单位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二、管理与实施

(一)建立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管理领导小组

由系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系党总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系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各专业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具体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整体协调和宏观调控,认真选择好实习地点,与合作企业(校外实训基地)签订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协议;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前的动员和专题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和考核办法,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预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在正式进入企业前,组织实习学生签署《365备用网址官方网站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共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好实习过程中学生的管理与专业教师的协调工作;做好学生在企业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安排与协调;收集整理企业需求信息、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反馈信息等;定期到实习企业检查实习情况,加强指导和管理,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正常有序开展;加强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相关材料的规范管理,负责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各类材料汇总存档备案。

 

2.专业教研室职责

1)制定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

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大纲是进行实习的指导性文件,是制订实习

计划、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其内容包括:

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的内容和方法;

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的程序与时间安排;

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周记与报告撰写方法;

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的考核方式。

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计划是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现场条件拟定的实习执行程序。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及人员安排、实习程序安排、考核等。

2)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制定教师指导实习与辅导计划

3.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系(院)派出的专业指导教师,二是由企业选派的有实践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加强联系,密切合作

校企双方指派的指导教师应密切合作,加强联系与沟通,重视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指导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中注意培养学生敬业守纪的劳动态度、不怕困难的心理素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2)指导实习

指导方式:校内指导教师应采取定时、定点到企业现场指导、电话指导、网络在线指导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

指导内容:校内指导教师应结合实习企业的实习条件,同实习企业的兼职指导教师一起共同拟订出具体的实习进度计划;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大纲和具体的实习计划,讲明时间安排和步骤,提出写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的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和实习应注意的事项,宣布实习纪律;与企业兼职指导教师一起,根据学生的实习岗位对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指导。

校内指导教师应代表学校全面了解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和事故隐患,并主动向学校反馈;遇到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系主任汇报,按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写出书面报告,并协助学校做好处理和善后工作;实习结束后,要听取实习企业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汇总。

3)加强学生理论课程学习辅导

校内指导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安排好工学交替期间的理论课程教学辅导工作,同时注重专业课教学与实习实践教学任务之间教学目标的置换。

4)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

实习期间检查实习质量,作为阶段性考核内容,校内指导教师应

与企业专家一起共同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察,并给出阶段性考核意

见;实习结束时,与实习专家一道共同对学生实习全过程进行考核;写好实习总结。企业指导教师应代表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如在实习期间,学生被安排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实习,企业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学生的表现、工作质量做出客观评价,评定成绩。

学校实习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进行批阅;结合实习期间学生的日常表现,评定学生实习考核成绩;最后按规定比例,综合企业指导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的考核成绩,计算实习最终成绩。

5)挂职锻炼

校内指导教师应在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的同时到企业一线岗位挂职锻炼,积累岗位实践训练,提高“双师”素质。

4.辅导员(班主任)职责

1)安全教育管理;

2)政治思想教育;

3)职业道德素质教育;

4)实习前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实习纪律;

5)掌握学生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期间的动态,管理方式采取现场巡查管理、电话管理、网络在线管理等方式,并做好与每一个学生的联系纪录;

6)对分散实习的学生,每周通过电话、网络在线与学生和企

业至少各联系一次,掌握所有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信息资料。

二、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时间

按照“三进三出”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可分年级、分阶段实施,根据教学计划及企业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由院系统一安排的工学交替顶岗实习。

第一、二、三学年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要求适时安排学生参加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具体时间和学时根据教学需要确定。

5学期可集中安排学生参加工学交替学习,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生到院系指定合作企业参加工学交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服从院系安排,不得逃学旷课,不得中途退出。

第六学期可集中安排学生参加毕业顶岗实习,工学交替结束后,合作企业和学院按照企业岗位管理要求和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转入顶岗实习阶段,考核不合格学生参加下一年级工学交替重修,重修考核合格方能毕业。对在工学交替中考核不合格又拒不参加院系统一安排的下一年级工学交替重修的学生,以及参加了下一年级工学交替重修但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学生,不再给予重修机会,作不予毕业处理。

三、校外实训基地的职责

(一)参与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大纲与计划的制定;

(二)提供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岗位;

(三)负责对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学生的实训活动进行合理安排,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对参加工学交替

和顶岗实习的学生给予指导;

(四)保证实习学生的安全,安排好实习学生的食宿;

(五)按学生工作实绩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生活补贴。

四、安全制度与纪律

为确保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参加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所有学生都必须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学生在参加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期间要做好身份角色转换,调整好心态,虚心学习,尊重企业员工,注意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精神,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主动、经常与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学校和企业的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保证向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个人原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二)学生在参加工学交替前应与学院签订《365备用网址官方网站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在企业参加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期间应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在实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有关管理规定,牢记

“安全第一”,防止各种工伤事故的发生;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和

公共秩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等,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实习秩序,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严格遵守实习企业的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尊重企业指导教师,服从管理与分配;学生组织集体课外活动,须事先报请学校和企业的批准,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由学院与企业协商解决。

(四)在企业参加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期间,不允许陪老板、客人出去喝酒、游玩,禁止酗酒、打架、赌博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五)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同学、朋友和他人介绍好工作的谎言,以免误入传销,以免上当受骗。

(六)顶岗实习采取院系统一安排和学生自行联系的方式开展。学生自行联系的顶岗实习单位必须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确认并完成相关报告登记程序后,方可参加顶岗实习。

(七)顶岗实习企业(岗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三个月内不得擅自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顶岗实习企业(岗位)的,必须及时将变更信息告知系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对没有正当理由擅自变更顶岗实习企业(岗位)且不按规定向学院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报告的学生,除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顶岗实习作不合格(不予重修)处理。

(八)学生在企业参加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企业的考勤制度,生产实习、业务学习等一律都实行考勤,除学院通知的参加组织发展、补考、重修、办理毕业生信息采集和其他相关手续外,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应向企业有关部门提前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并出具相关证明(病假凭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事假凭家长信件等证明材料)并按审批程序审批,学生假满后,须及时向原批假人或有关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若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按请假审批程序审批。不经准假而缺席者,一律作旷课(工)处理。

(九)学生在企业参加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期间必须在企业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不得外宿。

(十)认真作好实习周记,按时完成个人作业和实习报告,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应及时撰写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报告,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并交给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电子文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五、考核办法

学生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企业的双重管理,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重考核制度,校企双方共同填写《学生工学交替顶岗实习考核表》,考核成绩作为工学交替课程置换和顶岗实习成绩报学院教务处作为毕业成绩。在校期间,没有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和时间的学生,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成绩均以不及格记载。

六、违纪处理

学生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期间发生违纪行为,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并补充下列条款。当本补充条款与《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不一致时,按本补充条款执行。

(一)发生旷工(含培训课)情况,视其情节、认识态度和改正的表现,给予以下处分:旷工1天,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旷工2天,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旷工3天及以上,或屡教不改,重复旷工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一周以上不归且无正当理由者,报学院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二)违反企业规定,违纪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处分者,学校予以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累计受到3次通报批评者,学校可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对于违纪情节比较严重,被企业取消实习资格而退回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认识态度和改正的表现,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严禁学生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期间,利用工余时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对于参与者,视其情节、认识态度和改正的表现,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于组织或发起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围观或者知情不报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作伪证者加重一级处理。

(四)举止不文明,在企业公共场所行为不检点,破坏公共设施,且不听劝阻,不服从教育、管理,甚至侮辱、漫骂、殴打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违反企业消防、安全规定,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下处分;不听劝阻者,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但尚不足以追究法律责任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六)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期间,要求必须在企业住宿的学生,严禁外宿或在宿舍留宿他人,违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七)对于被企业取消实习资格退回的学生,如企业有违约金要

求,由学生个人承担。

七、事故处理

(一)学生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人身、财物安全不能保证时,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管理领导小组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配合企业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二)出现重大事故时,系有关领导应亲自参与调查工作,认真研究调查报告,及时处理,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告学院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三)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伤或被窃、失火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事故后,校企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保护现场,同时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恢复实习、教学和生活秩序,并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对事故调查后认为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调查处理。

(四)各级各类事故的具体处理办法,严格按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教学[1992]7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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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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